方案一: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.2元。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。不占 用国内长途电路的,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.4元,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.6元;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,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,每6秒0.07元。
方案二: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.2元。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,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,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 主被叫差别收费。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.7元,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.3元。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。
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给出的这两种方案,方案一的降低漫游费到0.4元,方案二的降低长途通话费的方案,均属意料之中。相比之下,我比较支持方案二,因为:
1.方案一是对原有计费方式的简单降价,然而漫游计费方式复杂难懂的弊端却没有根除;相信很多人看了我上篇文章里给出的计费表格感觉头晕,我也理解为什么 文章发到cnbeta后发现,有很多人甚至不懂漫游费是怎么收取的。而方案二清晰明了,有利于用户掌握自己的消费情况。
2.对方案一和方案二进行一下简单的比较,如果接打两个1分钟的归属地电话,又接打两个1分钟的漫游地电话:
方案一产生话费:1.3+1.3+0.4+0.4=3.4元(漫游费按0.4计)
方案二产生话费:0.7+0.3+0.7+0.3=2.0元
当然了,你可能说你未必会这样打电话,但是对所有消费者来说,整体上,第二种方案对用户更实惠一点。
昨天我的Gtalk签名是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。可能有些朋友已经知道我上篇文章招致的板砖;博 友们对我都很理解,所以我继续,尽管,理解万岁四个字有时候是招架不住无敌的“回帖不看帖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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